家用燃气器具(3 种) 不包括在移动的交通运输工具中使用的燃气器具; 不包括专门在工业生产及工业楼宇等工业过程中使用的燃气器具; 不包括将燃气、太阳能、热泵等能源利用方式结合在一起,且不能单独使用的燃气器具。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101.家用燃气灶具(2401) | 用本身带的支架支撑烹调器皿,并用燃气燃烧的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家用器具: 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燃气灶; 额定热负荷≤5.82kW 的燃气烤箱灶和燃气烘烤灶上的燃气灶部分且灶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 额定热负荷符合上述1、2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的气电两用灶具的燃气灶部分; 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 的集成式燃气灶(集烹饪、吸排油烟、烘烤、消毒(保洁)、贮物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集成式组合器具)的燃气灶部分,且燃气灶部分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 | 台式燃气灶 嵌入式燃气灶 燃气烤箱灶和燃气烘烤灶上的燃气灶 气电两用灶具的燃气灶部分 集成式燃气灶具的燃气灶部分 |
10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 | 通过水、气联动装置启动燃气燃烧,利用燃烧的热量快速加热通过热交换器内流动的水的器具,且符合以下条件: 1.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 2.仅有提供生活热水功能。 | 1.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 2.冷凝式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 3.室外型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 |
103.燃气采暖热水炉(2403) | 采用燃气密闭式燃烧的热量快速加热通过热交换器内流动的水以用于采暖、或采暖和生活热水两用的器具。且符合以下条件: 1.额定热输入小于等于70kW; 2.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 3.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 4.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 | 1.燃气采暖热水炉 2.冷凝式燃气采暖热水炉 3.家用供暖燃气快速热水器 4.家用两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 |
产品 | 费用名称 | 金额 | 备注 |
24类:家用燃气具 | 申请注册费 | 1300 元 | 根据认监委统一规定标准 |
产品测试费 | 燃气灶:7000元 燃气热水器:8000元 燃气取暖器:7000元 | 根据认监委指导价格各实验室公布收费标准。上述包含基础检测费用,依据产品差异和原材料获证情况会有浮动 | |
工厂检查费 | 2500 元/人·日 | 根据认监委统一规定标准,一般为 2-2.5 人·日 |